發文日期 | 2021-12-03 |
發文字號 |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:台區水管會榮字第110043號 |
主 旨 說 明 |
主 旨:本處自即日起受理111年度常年會費繳費及換購會員會籍證明單,請 查照。 說 明:一、111年度常年會費,不分等級全年應繳納新台幣6,000 元。 二、依第20屆第7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核發每位會員福利金3000元全聯禮卷。即日起至111年1月15日前至本處繳納111年度常年會費,得領取福利金3000元全聯禮卷。 三、會員如不按照章程規定繳納會費(111年3月31日截止)者,依停權程序處分:欠繳會費滿9個月,經警告仍不履行者,不得參加各種會議,並當選為理事、監事及享受團體內一切權益。會員代表變更需滿三個月才得享受本處一切福利及權益。 四、會員會籍證明單:限當年度有效,110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單未使用完,請於111年3月30日前更換完畢,逾期恕不受理更換,欲換購及申請越區印鑑卡,請攜帶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章、發票章並繳清111年度常年會費,始得受理。已領取越區印鑑卡者請繳費時攜帶來加蓋「當年度繳費章。」 |
本處自即日起受理111年度常年會費繳費及換購會員會籍證明單